而对狂笑来说,他就是又想揪下一片叶子,和另一种其他植物炒一盘菜了,这片叶子就是属于蝙蝠侠的经典元素蝙蝠灯。
就像是每一个敢于把破坏自己毕业作品的偷菜贼打得落花流水的农学生,小丑是很反感这种事的;也像是科学家总是不信任经验主义,不研究其背后的哲学思想和艺术性,就直接把珍稀素材当材料扔锅里,简直是暴殄天物。
而席勒?蝙蝠侠不觉得是他干的主要原因,是他觉得席勒恐怕没那个功夫去造一盏蝙蝠灯。如果他把目标转移到蝙蝠侠身上,现在这会儿应该已经杀到办公室来了。
假设这蝙蝠灯真是狂笑之蝠点的,那他的目的是什么呢?把自己召唤过去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不是狂笑了。蝙蝠侠很清楚,狂笑是那种平庸但是又不甘平庸的人。当他想要达成某个目的的时候,他绝不会选择那种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因为他会觉得那样显得他太俗。他会故意绕个自认为很酷的弯子,来彰显他的独特,体现他好似很高级的幽默感。
蝙蝠灯能召唤出蝙蝠侠,所以他要用蝙蝠灯召唤的,一定就不是蝙蝠侠,至少不是自己这种可以称得上是比较传统的蝙蝠侠。
但也正因为狂笑本质很平庸,他绕的弯子也是最简单的那种,距离真正的逻辑上的幽默差着十万八千里。就算不是用来召唤自己这个蝙蝠侠,也一定是用来召唤些别的什么东西,很有可能与蝙蝠侠有关。
想到这里,蝙蝠侠打开了会议厅里面的电视,连上了哥谭电视台的信号。果不其然,电视台正在播报哥谭城市上方出现不明灯光图案,主持人称这可能是反抗军又一轮恐怖袭击的前奏。
然后很快传来新消息:蝙蝠灯是在哥谭警局楼顶被点亮的,但警察并没能抓到亮出灯光图案的人。而在大概两分钟之后,老城区就出现了新一轮的反抗军起义。
蝙蝠侠又等了一会。很快,他就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蝙蝠侠。
没错,一个如同他曾经制造出的不在场证明一般的场面出现了:布鲁斯·韦恩和韦恩集团的股东待在一起,但是蝙蝠侠却出现在老城区压制暴乱。
蝙蝠侠很清楚,这次可不是他安排的,但对方又和他惊人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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