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莽的时候就莽,该怂的时候就怂,利用当前已知规则内,最大的那条,是洛伦对生存法则的总结。
以他混下城区总结的经验就是,在城市的绝大多数地区,个体武力小于联邦法律,再小于城市的上层权力。
他敢一条龙就去突城内盗贼的老巢,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强无敌吗?
不,是因为盗贼组织大概率不会配备魔晶战甲。
那玩意儿除了巡查使外,谁穿在身上行走在城市里,路过的狗都得瞅两眼,那还偷个屁。
但凡对方是个收保护费的,洛伦觉得自己都得掂量两下再说。
而没有魔晶战甲,凭借红龙的龙躯,他哪怕没打过,一时半会内,也能够腾出时间来报警。
一伙常年混迹下城区,劣迹斑斑的盗贼混混,和一条被“威胁短信”骗来的游客红龙……
其中一方还是未成年的联邦二级保护动物……
只要巡查使眼睛没瞎,脑子正常,就知道该选帮哪一个,听哪一位的话了。
此时,法律站在他这边,他自然便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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