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患者结婚五六年,在未做任何避孕措施的前提下,从未受孕,月经也常常推迟一个月以上。
更何况,在法律上,脉诊结果是不作为判断是否怀孕依据的。
如果换作平时,黄彪至多也就接受个全院通报批评的处分。
可好巧不巧,医院正在创建三甲,且到了最后的复核阶段。
患者家属又扬言,如果处理结果不让他满意的话,会直接告到上级主管部门去。
为了安抚患者家属的情绪,医院最终做出决定,给予黄彪劝退的处分。
并承诺患者家属,如若出生后的婴儿有任何发育缺陷,院方一定负责到底。
黄彪很不服气,可是毕竟自己有错在先,而且院方告诫,如果闹到上面,将直接吊销他的医师资格证书。
思量再三,黄彪也只好灰溜溜地提交了辞职申请。
同样面对一场类似的医疗纠纷,原单位和现单位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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