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贵族们常说的‘法理’。”
“嗯……”诺唔了一会儿,有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在她的故乡意大利加,虽然政体上是城邦制,但实际上城邦的概念已经非常模糊,超级发达的商业强行打破了劳动力流动的藩篱,并且在此之上诞生了诸如“意大利十三豪门”这样的托拉斯寡头。
因此,整个意大利加基本就是“契约至上”。浩瀚而繁琐的海量法律条文是贯穿社会方方面面的根本,越是资本雄厚的企业,越是可以通过雇佣强大的法务团队,取得法律对抗上面的绝对优势。
后来她到了东所罗门帝国,中央官僚制的集权国家。虽然继承至古所罗门帝国的遗产,也具备相对完善的法律条文,然而他们的司法解释相对意大利加而言,却是比较模糊的,这就给了各级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换言之,就是讲政治。
比如今年上面主打稳定治安,那么即便是偷窃、诈骗等较轻罪行也会严判;反之如果主打信仰教化,那么即便是谋杀、抢劫等严重罪行,也会更多从有期徒刑和劳改方面进行量刑。
而在神圣所罗门帝国,法律的作用似乎被更加地稀释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封建领主们的个人意志,以及大量基于法兰克贵族之间的“惯例”和“潜规则”。
“法理”,实际上应该是“理法”,道理上的法律。
非常落后,在诺看来,但是也挺有意思的。
第五章征召集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