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桩杀人案,你就在现场找到了一枚指纹,然后按照这个指纹找到了这个人,那你要如何证明是他做的案?
像这次的盗窃案,因为一开始就怀疑是内部员工监守自盗,然后进行指纹对比,最后从那个比对了指纹的小子房间里找到了失窃的赃物,所以才会被媒体大呼小叫。
可是在雷斯垂德警督这种老派警察来看,没有指纹,他们照样可以破案!毕竟现场没有破坏的痕迹,也没有人表示有陌生人进出,那么肯定是内鬼所为。只要找到在这里工作的人,全部审讯一遍,必然能够抓到这个滑头。
所以,根本没有必要上什么指纹!
如果把指纹放到必要的侦查过程中去,那以后是不是意味着,哪怕他们找到了嫌疑人,只要对方没有指纹,就不能将其绳之于法?
第63章时代的波涛
雷斯垂德警督对此自然是不爽的,甚至都开始怀疑那些为“指纹办案”欢呼雀跃的到底是什么人了。
像现代社会,如果有人反对装监控,会下意识怀疑是犯罪预备役一样。你要不是怕犯罪被人抓,为什么反对监控?自由社会?是自由犯罪的社会吗?
在这个时代,雷斯垂德警督看那些“支持指纹办案”学说的人,也像是看犯罪预备役一样。
你们是不是早就想到了规避的办法,所以才这么大力主张引入指纹侦破?是不是你们觉得只要没办法用指纹判罪,你们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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