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七十二章 入籍 (3 / 22)

作者:戈昔 最后更新:2025/8/12 8:13:53
        “你是办事还是告状?若是告状,须得乡老和坊老审过,寻常小案么…县衙不受。”

        他们不吃皇粮,没有编制和俸禄,名册不在吏部。每年只有几两“工食银”补贴。

        他们自然也有生财之道,靠着各种“陋规”赚取灰色收入,习以为常。

        进县衙者,有名剌投递的先入内禀报。没有名剌的,肯定不是什么人物。

        他收取朱寅的银子,叫“酒食钱”,官府认可,就是天子也默许:皇帝也不差饿兵嘛。

        再说,收的“酒食钱”也不是他一人受用,其他公差也要分润。

        朱寅小大人似的拱拱手,“我不是递状告官,我是去户房,办理户籍之事,劳烦牌翁通传。”

        只有重要案件,江宁县衙才会受理。一般的小案子,必须先经过乡老、里正、坊正。

        否则就是越诉。

        就算县衙受理的案子,大多也是典史、刑房司吏、甚至刑名师爷来审理。

        莫说一把手知县老爷,就是县丞、主簿都不轻易审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