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
余至明点头回道:“汪医生,他的胃,感觉不太好,很有必要做活检确认一下。”
汪江月轻叹一声,说:“你说感觉不太好,那就是胃癌病变无疑了。”
“唉,只能是另外寻找捐献者了……”
人体的器官捐献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大器官,还有心脏瓣膜、皮肤、骨、角膜等组织。
不同的人体器官、组织的捐献医学标准,是有所不同的。
根据我国医学规定,肾脏、肝脏等大器官,要排除存在对受者有致命威胁的系统性或感染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颅内肿瘤除外)、感染性疾病、严重高血压等。
如果是癌症患者捐献大器官,对受捐者有不小的风险。
医学史上不止一次的发生过,这样的让人教训深刻的器官捐赠案例。
余至明就在医学期刊上,看到过一个类似的后果惨痛案例分析。
有四名曾接受肺、左肾、肝、右肾移植的患者,均在术后十六个月至六年内,出现了组织学类型相似的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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