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六百六十八章 清剿水贼 (4 / 5)

作者:高月 最后更新:2025/7/15 23:55:16
        第二,家中没有搜出和水贼相关物品的人家,比如黑衣、兵器和贼赃,这部分人家的男子可以释放。

        第三,凡是搜出了黑衣、兵器和贼赃等等相关物品,则认定为水贼人家,按照晋王命令,男子处死,家属流放岭南。

        巧合的是,马远在族长蔺泽生家中搜出了一份水贼的记功分赃名册,马远将名册和自己确定的水贼进行核对,一部分名单完全吻合,只是水贼名册更加全面,包括了已经阵亡的水贼。

        比如程东主女儿家,没有搜出兵器和黑衣,那是因为蔺五郎已经死了,所以没有黑衣和兵器,但也有不少异常财物,这是蔺五郎以前抢掠积累的财富。

        隋军士兵一直忙到天亮,才把所有涉案人家家眷都带走,这些家眷统一送到江都,由刑部司核准后走水路送去江南流放。

        至于那些被认定的水贼,当天上午便统一被斩首处死,包括族长蔺泽生和另外几名老者,他们虽然没有参加抢掠,但他们是这个村的水贼首领,也一并处死。

        程东主把女儿带回了家,把孙子改名换姓为程新生,长大后继承了程东主的酒楼,程东主的女儿后来改嫁给了一名县吏,重新生儿育女。

        施孝真第二天又率军赶赴沔阳郡,抓捕了太白湖南面的一个村子的村民,在他们家里果然也搜出了大量贼赃,抓捕了一百四十余名青壮男子和两名首领,同样也在首领家里搜出了一份记功分赃名册。

        这就容易多了,施孝真便以名册为依据,凡在名册上的男子一律处死,家人抓走准备流放岭南,家产和贼赃也全部带走。

        施孝真同样给了族长机会,只要他能举报立功,那么他的家人可以被放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