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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案中之案 (1 / 6)

作者:高月 最后更新:2025/7/15 23:55:16
        第二百九十一章案中之案

        从庄园回来,萧夏又休养了近一个月,伤情才完全康复。

        他辖区又转到了长安县和旧城,这边的治安明显要比万年县更差,各种案件层出不穷,也让萧夏忙得脚不沾地。

        一转眼便到了十二月下旬。

        这天一早,萧夏来到军营,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昨晚的重大事件巡逻记录。

        从前的巡逻记录管理混乱,很多事情可记可不记,而且许多重大事件和小微事件混杂在一起,很容易被忽略。

        萧夏便进行了改革,列出十二种情况为重大事件,必须单独记录,不能和小微事件混在一起。

        昨晚的重大事件只有三件,第一件事是有小贼欲攀爬皇城墙行窃,因为晚上百官都回家了,当值官员会睡觉,不会真的熬夜当值,所以有小贼会打这个主意,翻墙进皇城官衙去行窃。

        当然,他们不敢进宫城,那边戒备森严,很容易被抓住,皇城官署这边几乎没有什么防备。

        三名小贼是从顺义门南面翻城墙,正好被武侯卫巡逻士兵发现,抓一个,跑了两人,目前已经派人去老城拘捕另外两人。

        对普通治安案件,武侯卫也有执法权,它和县衙、大理寺最大的区别就是,民事纠纷案归县衙,普通治安案县衙和武侯卫都有权过问,就看谁第一时间发现案子,如果武侯卫巡逻士兵发现的治安案,那管辖权就归武侯卫。

        如果是百姓发现,报告了县衙,那管辖权就归县衙,不管是民事纠纷案还是治安案,如果县衙觉得自己管不了,它还可以上报给京兆府,由京兆府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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