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天如,指的是大约十年前在民国掀起的天如运动。
顾名思义,就是取掉束胸带子——这也符合那位胡先生提出的大奈奈主义。
为了强行推行,政府一度规定,拒不执行的妇女会被罚款五十大洋。
当时有位叫卫女士响应政府号召,取掉了束带,然后便容易走光。
不慎被公公看到了,立刻皱起眉头将其丈夫训斥了一顿。
于是女士没有办法,只得将才放几天的天如重新束起。
可是政府对“天如”监管很严,她一上街就被女警察发现了,一罚就是五十大洋。
卫女士无可奈何,便将罚单拿到公公面前——瞧,不是我不想束胸,是政府管得严啊。
可是公公不信这个邪,表示:“我还出不起这个钱?”
并嘱咐儿子别让媳妇出门。
不过当局对此查管的严厉程度,超乎了公公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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