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发生在李原名所在的李氏家族中的那件案子。
这个案件中的各种事实,完美符合他的需求,乃是铸造利剑的上佳材料!
李原名必将死于此剑之下!
李祺扬起手中的卷宗,“本官看到了一份卷宗,便以此为例,烦请陈侍郎派人将案宗上的原告、被告双方带到衙门来,就说本官要升堂、重审此案!”
陈英一方面派人去将卷宗上的双方唤来,一方面看起了卷宗上的记载。
既然李祺要重审此案,这实际上就是说之前的判决不对,他要改判!
这起案件前因后果是很清晰的。
“原告姓刘,夫家姓李,人称李刘氏、刘三娘子,洪武十七年八月嫁于应天府六合县李氏李德祖。
洪武十九年三月,夫妻二人生下长子李虎头。
洪武二十二年五月,李德祖病死,留下孤儿寡母。
因李虎头年幼,为了养育李虎头,李刘氏决定守节,洪武二十二年八月,李刘氏前往六合县衙状告李德祖的兄弟抢夺她的嫁妆,抢夺亡夫留给儿子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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