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直接买断柯夏后面一定时间年限内创作歌曲的版权,但肯定是有数量和质量要求。
给的钱很多,但谈及“质量”本身就是一种对赌。看似签歌,实则还是算签人。
对应地,也有相对松散的合作模式,最简单的就是只买某一首歌的使用权。
当然了,那样平台方肯定只会挑合适的歌,而且价钱比买断的便宜多了。不过,柯夏觉得卖个使用权就可以了。
谈到了《暖暖》,橘子那边就提了20万,给柯夏都整沉默了——
然后她直接开口120万。
真当大学生啥都不懂是吧?
你橘子又能视频配乐、又能直播还能翻唱的,你就给20万?
柯夏报120万都是看在自己现在没什么地位的情况下,这歌有多值她心里可太有数了——
哪怕报200万她都觉得没问题,但综合考虑,这样可能会显得她太狂了。
而橘子以为柯夏是在“砍价”来的,这么自信。但一番拉扯下,柯夏硬是一点都没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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