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说出来可能很多人不信,余华这个作家,很擅长写爱情,这事看过他的《第七天》就知道了。
在此的基础上,余华又很会写家庭,很会写一个温暖的家庭。
这一点可能不太好理解。
对比就行,想想那么多网文里那些让人忍不住炸毛的重量级爹妈,还有什么一重生就让父亲结扎的神奇文章,大概就能明白这个会写家庭是什么意思。
余华擅长写出一个让人忍不住喜欢的家庭。
这个家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缺了谁都让人觉得难过,这一点从《活着》里的福贵一家就能看出。
《许三观卖血记》里也有一个让人忍不住喜欢的家庭,即便这个家里每个人都不完美,许三观老婆是不情不愿嫁给他的,还让他当了乌龟,许三观也出轨、家暴,一乐还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
但江弦誊抄的时候,仍是忍不住喜欢这个家庭的每一个人。
飞日本很快,不过正值午间,代表团吃了个飞机餐,空姐推着小推车,上来就问:是要葱烧海参还是要烧鱼肚?我们还有油焖虾和京城烤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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