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习惯了。
毕竟这里是纽约,民风淳朴的纽约。
出租在皇后区的肯尼迪国际机场停下。
史密斯拖着行李迈进机场大厅,办理好手续,又去到公共电话厅打了一个拨往办公室的电话,接通的是他的上司肯。
“嗨,我是史密斯。”
“史密斯,你去哪了?”
“肯,我正要告诉你,今天我准备去见斯蒂芬.金。”
史密斯看着刚取来的登机牌说。
他此行的目的地是缅因州,那是斯蒂芬.金的故乡,他长居于那里。
“老天,我劝过你了,史密斯,千万不要去见斯蒂芬.金,这是一笔亏本生意,他那本《四季奇谭》就是随性地把四篇不同时期写的中篇汇编成了合集,这些和典型风格大异其趣的作品不可能有什么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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