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谟业写《透明的胡萝卜》,背景是自己最熟悉的家乡,写起这里的故事,他得心应手。
但看过《红高粱》以后,他悲哀的发现,自己写最熟悉的家乡,居然会写的不如江弦。
这无疑是最讽刺的。
他一门心思想证明,自己并不比江弦差,所以写了《透明的胡萝卜》这篇。
可管谟业也不明白为什么,江弦居然也在自己的当中选择他的家乡为背景。
于是一个再也不能找借口遮掩的对比出现了。
同样是写高密这片土地,同样是带着魔幻色彩的写作。
管谟业能明显的感觉到。
自己所写的《透明的胡萝卜》就像是一个青涩的小学生习作。
而江弦所写的这篇《红高粱》,完全是出自一个老练的大师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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