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两三天的煮肉,李龙今天就是想换换口味。他先把那些没动的内脏泡在大盆里拔上,剩下的肉打算等会儿吃完饭之后再给切分了。
从车后备箱里取出一个搪瓷碗来,里面调好油泼辣子、醋和切好的野葱花,放在一边备用。
捞出一块羊脖子肉放在另外一个搪瓷盆里,李龙拿着洗过的刀削一块肉,蘸一下料,塞嘴里吃起来,味道格外的到位。
盘羊肉挺膻,虽然煮的时候放了姜、野葱去膻,但味道肯定还是有的。
但现在用这种吃法,就把那点子膻味给压了。而且因为才宰的羊,这么煮完再拌着吃,格外有味道。
后世北疆许多地方吃手抓肉,餐厅里会在端来肉之后,再给上一盘椒盐,就是炒香的辣椒面加上盐,有的还加孜然拌一起,吃的时候撕一块肉蘸着这个椒盐,味道也很好。
眼下,就缺一块皮芽子。
行了,美中不足就美中不足吧,就这样的吃法,眼下这个时代,九成九的人都没享受过呢。
一块羊脖子肉削完,再用根筷子把里面的脊髓捅出来吃掉,李龙去拿了一块馕啃着解解腻,然后再捞起一块盘羊肋巴来,继续这样吃。
大锅招苍蝇,李龙干脆把锅盖盖上,底下的火没撤完,保持着汤锅的温度。孟海他们干活回来,下午饭肯定是在这里吃,这汤和里面的肉就是对他们最好的犒劳。
两个多小时后侯正义回来了,这时候李龙早就已经吃完,大盆里剩下的盘羊肉也让他给均匀的分成了十二份——这回副主任没来,十二个人一人一份。还有杂碎就李龙自己的了,这点没啥质疑的,毕竟东西是他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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