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又从都内的其他聚落中选一个有威望者,为都副指挥,主都内营田、采茶、转运诸事。
然后再从其他聚落中选一有威望者为都法司,主都内军纪、纠纷、刑狱。
最后再从幕府择州内善文字或懂术者两人为都文教习,军中退下之老卒一人为都武教习,主都内监察、教育、推举。
换言之,一个都三百户,口一千至一千五百人之间,其中管军事的、管经济的、管司法的、管检察教育的全部分开。
其中又只有监察教育的才由州幕府任免,其他人都是从各自聚落中推选,或者由赵怀安考察后直接任命,而一旦任命后,就是世袭。
至于从幕府派遣下去的监察还有某种特权,就是三个教习可以每年从都内子弟中,选善战者三人输往衙军。
如此四个部分就构成了一个都的管理结构,而赵怀安却只需要给这些指挥、法司、教习们发钱和提供待遇。
在待遇上,这些都指挥们比同衙军的军吏待遇,衙军薪俸分五等,年五十贯到百贯不等,而他们则处在第三等,年俸八十贯。
而除了俸禄之外,还有口粮,月发米二石,可养五口之家。还有春冬两衣和绢绵、绸布,保一家温暖。
除了这些定规,还有各种节礼补贴,如出征时有出界补助,有国家大祭补助,节日补助和每年十二月到正月的“柴炭钱”与“雪寒钱。
如此下来,每一个军吏的待遇折算下来大概在百贯上下,如此一个都的六名在册军吏,就需要花费幕府六百贯,二十个都,就是一万两千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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