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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卷 一百六十五章:实名举报! (1 / 5)

作者:来碗猪脚饭 最后更新:2025/7/12 21:34:09
        1991年1月31号。

        李儒京一清早便是从花城出发乘车返回海城,但此时海城的形势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有关记景云涉嫌买凶杀人一案中的证物之一的手机,经过鮀城市公安局的鉴定科认定,手机上只有着犯罪嫌疑人郑学义的指纹,并无记景云的指纹。

        而随后在看守所的吴彪两人翻供更是供述了联系他们买凶杀人的并不是景云商贸公司的董事长记景云,其实是景云商贸公司的总经理郑学义。

        当初之所以说是记景云其实是因为遭受到了海城警方的刑讯逼供,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在讯问笔录上才签字指证记景云是主谋。

        这个结果一出,鮀城市派到海城的专案小组立刻开始了对以记景云一案的涉案人员李淮南等人的调查,并且海城人大常委会对于人大代表的记景云涉嫌故意杀人罪进行了会议讨论。

        议题则是对人大代表记景云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大的议案,最终通过常委会投票表决,但结果是没有超过半数,议案并没通过。

        结果出来,海城人大常委会当即给海城公安局发出了正式公函要求其放人!

        在局里的马当先得知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便是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拿起了桌面的座机打通了李儒京的电话开口说道。

        “局长,人大正式出函让我们放人了,乔斌那边自然是同意了,现在怎么办?”

        李儒京闻言也是义正言辞地对着马当先开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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