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方法是最稳妥,也是最安全的。
因为对方也有枪,如果无法第一时间杀死或制服对方,那么死的可能就是自己。
打胸口要比击中手腕或手臂的概率更高,枪杀敌人要比制服敌人更容易。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对着胸口射击都是首选,绝大多数警员和探员也会选择这个方式。
当然,这并不是说打手臂不对。
恰恰相反,教授没抓到,油画没找到,这时候曼巴死了,线索就断了。
所以,曼巴活着是最好的,打手臂让她失去开枪的能力也是最优选择。
但这个最优选择难度太大了,失败的代价就是被反杀。
只有在信心十足的情况下,安东尼才会选择这个最优方案。
安东尼和卢克认识的时间不短了,彼此之间有合作、有竞争,以他对卢克的了解,对方不是一个鲁莽、喜欢逞英雄的人,否则也不会这么快被晋升为劫桉谋杀司一中队队长。
那么,结果只有一种,卢克对于制服曼巴有着十足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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