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他的手就没离开过这里,看来是真的喜欢自己这种身材的。
一想到能整晚睡在这里,靠着死缠烂打征服了的小……大男人,她就有些骄傲。
为什么不骄傲?
把不幸福变成幸福,还不影响自己和别人,这不就是能力嘛!
你说我不念家庭,忘却婚姻,我却要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貌合神离,活寡夫妻的生活她算是过够了,一毛钱掰成十瓣来花的日子总算是到头了。
以前还顾忌那个有家不回的男人,还要忍受婆婆的难看脸色。
现在?
现在她都不知道那个男人去了哪,是死是活。
就算是想要征求他的意见,看他的面子,也总得让她见着活人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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