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那种北美很流行的政治正确的教科书式作品,有评论家质疑这是不是在有意丑化吉普赛人。
吉娜女士很凌厉的回怼了回去,怒斥对方“需要革新自己的美学眼光,她是波伏娃的信徒与拥趸,所以——‘我从来不会画任何以取悦男性’为导向的作品。”
维尔莱茵对对方的作品心中持有“保留意见”。
毫无疑问。
在任何情况下凭借身材和外貌,就把一个人分成三、六、九等,都是很LOW很LOW的事情。
一个受过火刑,有疾病,有伤疤的人,也应该有权利能够大大方方,挺胸抬头的走在阳光之下。
不光是女性,男性也一样。
这并非关乎于性别权利。
而是关乎于人性的生存尊严。
但是难道就要因此指鹿为马,把不是“漂亮”的变成是“漂亮”的,把不是“英俊”的变成是“英俊”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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