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摄影。
在他在汽修厂当修理工的年代,家门附近十站公交车的路途内,唯一一个他能接触到摄相机的地方,就是使馆区,外交官大道旁边的那家照片店。
他年轻的时候,经常会如饥似渴的盯着那家店门前,摄影师给顾客拍的展示相片看。
一度曾被人当成过间谍。
他想和摄影师讨论一下摄影技艺,照片店的店主却觉得他行踪可疑,甚至怀疑他想要偷客人的东西,挥舞着扫把把他赶了出去。
他人生的第一台工作相机,是女朋友白天在被服厂做工,晚上在餐厅当收银员,用整整两年的积蓄给他买的一台走私的尼康FM2,搭配便宜的黑白胶卷。
那个夏天,他们去蒲甘拍下了这张照片。
他一直都觉得,自己的老婆是很牛逼很牛逼的人。
那么辛苦的给自己买相机,很牛逼。
能够忍受自己这种四季不着家,整天往深山老林里钻的人,那么多年才离婚。
也很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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