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苗昂温在豪哥这样的教父手下混了两个月,一定程度上,也让他开始理解到了这个阴影下的国度。
把头染成鸡冠头沙马特,搞大纹身,开着小踏板半夜吆五喝六的炸街,学着电视剧里的烂仔的呛调说话,一句话带着三个生殖器的字眼,嗑药抡着砍刀干架。
那不叫混社会。
那叫大傻逼。
当然。
不得不承认,大傻逼传统在黑道的底层群体中有自己特殊的无可代替的文化地位。
很多黑社会底层都吃这一套。
它能提供最廉价的快感,和最廉价的认同感。
毕竟,你也不能指望,黑道招收的新鲜血液打手,全是些拿着奖学金,GPA3.8,本硕直读出来的应届毕业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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