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倒是可以,但民间商贾买了粮,那粮食是要卖的,而卖,就肯定落不到快饿死的灾民手里。
粮价从来不是没理智的疯涨,涨到七两一石,就说明有人能出得起这个价钱。
反而是用通州的粮换韩城的粮,这笔粮能直接运抵省府,由巡抚吴甡打理,最大限度上落实到缺粮的灾民手中。
朝野对吴甡的赈灾能力,有目共睹。
当年他带十万两赈陕西,由从陕西的藩王富绅处拉来三万六千两与三千石粮的捐助,赈济延、庆、平、西四府。
耗用银两精确到毫厘,救助的灾民精确到人,一共赈济二十四万三百四十五人。
发了牛种、赈了饥民、修了驿站、补了军需、买了骡子、支了军饷、修了城砦,中间被各县扣留、虚报一千三百余两,后来也应追能追尽量追回。
当然结果确实无益于陕西乱状,但那并不能说吴甡赈灾是失败的,恰恰相反,他做到了自己工作能力的极致。
只是朝廷给的预算就是一人救几口饭,他就算做到极致,也只是确保让该吃到的灾民把那几口饭吃进肚里罢了。
而这个时候,如果山西得到不是十万两银,而是十万石粮,再加上山西一省的行政能力,那相较于当年赈济陕西,物资便充沛了十倍不止。
当年在陕西,十万两银就算全换了粮,也不过只能换到万余石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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