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私盐真这么好解决,它就不会是历朝历代的大问题了。
这涉及到这个定义:什么是私盐?
陕西境内最大的盐场,在花马池,暂时还是弃用状态,也是眼下陕西私盐的源头,尽管其盐储量不足青海诸多盐湖的百分之一,但因开发早,用盐人口多,年产量却要大于青盐。
那边过去在正德年间,年产官盐五千四百万斤,远销西安、延安、宁夏、榆林。
即使后来盐引制度几经更改,每引从六至八石改为支盐二百斤,依然能维持一千六百万斤的年产量。
实际上就从盐引数目上,也能看出大明后期盐法崩坏的端倪。
五千四百万斤盐,供应陕甘宁百姓、腌肉、养牲口,是差不多够用的数量。
依照洪武年间的配给制,一丁一年只有三斤盐,婆姨孩子还得按比例减少;但那是大明建国初期,到永乐年间,就变成大口每月一斤、小口每月半斤。
从正德年间以来,陕甘宁的人口直至天启年间,都没有大幅度减少,但花马池作为官盐主要产地,年产量锐减至一千六百万斤。
剩下的盐呢?
一部分从山西的解池取引,另一部分,则被私盐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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