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召集部下军官在野地议事,开口就是:“这时顾不得别人了,军法诸位都知道,这会是死局,也顾不得许多,我只说一条规矩,不能杀人。”
议事的军官都听出他的弦外之音,曾在河湟大战率马队正面击穿董学礼部骑兵的千总冯大奎劝阻道:“将军,黄番恐怕不会将兵甲交给我们,硬抢只怕事后大帅不会责怪下来……”
冯大奎摇摇头,后面的话不需要说,在场都是带兵将领,清楚违背军法的下场,保障一支军队战斗力,只有赏罚。
作为元帅府最精锐的嫡系四营之一,营内士兵最低勋位是一等材官,他们拥有元帅府十三营最优厚的待遇,与之相对的也执行着最严格的军法。
元帅府的军法在各营没有区别,但施行时总会因人而异。
就比如在行军中随意说话,尽管军法不允许,但如果是屯牧营的蒙古兵,这就不算个事;若是河湟五镇的乡兵,也只是会被长官呵斥而已。
但是在野战营,一名士兵在行军中未得长官准许随意开口,就要被打军棍了;如果什长不打,全什都会被打。
随意开口尚且如此,更别说明目张胆的抢劫了。
元帅府的士兵一般不抢劫,因为抢劫必死,所以伴随抢劫的通常是更严重的逃兵,逃兵的处罚办法是半队人留守、半队人去捉,捉回来全队挨揍、逃兵斩首;没捉回来队长什长记过、全队挨揍罚饷一年。
如今张天琳几乎明目张胆的说出要抢,部下军官们可不想跟着送命。
张天琳却非常果断,道:“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去借兵器,黄番未必会给,万一不允,对我等起了提防之心,我们没兵器就抢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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