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桓将邮箱给了对方。
回到寝室后,他立即打开电脑登上邮箱,发现果然有一份邮件发过来了。
下载后一看,是一份早已拟好的音乐使用版权合同。
合同上说王桓将四首歌给斗音使用权。
斗音付出版权费。
每首歌每年十万。
合同一年一签。
一年后按照市场重新调整价格。
这个价格,已经不算低。看来斗音并没有因为他是新人而瞧不起的意思。
只是合同上同时标注了,四首歌不能给除斗音外的任何对手使用,否则要付出三倍违约金,并且斗音会第一时间封杀王桓的所有作品,以后永不合作。
王桓将合同发给陈辉,让他找专业人士看一下有没有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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