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谌天子剑!
林厌颅内地震了一下。
你特么一个司马氏居然拿着季汉少主的剑,还有比这更离谱的吗?
汉朝属火德,怪不得你穿着汉朝绛红色官服啊!
按照演义的说法。
邓艾偷渡阴平,后主刘禅在成都之兵尚有数万的情况下开门投降。
刘禅之子刘谌性情刚烈,不甘受辱,在刘禅开门投降前他选择在祖庙自戕了一家老小。
将一家五颗人头祭给了刘备,而后壮烈自戕,在汉王朝这个庞然大物彻底倒塌前点燃了最后一颗火星。
关键是持有此剑!
身份在蜀汉将领面前会自动替换成刘禅之子刘谌!
和自己的曹髦节钺效果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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