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好像也没立法是要给冒充上帝亲戚的人定罪.这事儿应该归教会管,议会咋管?而且议会就是立了法,那法院也不好审理啊!
所谓疑罪从无,谁起诉谁举证。
说人冒充上帝的亲戚,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这人不是上帝的亲戚,是冒充的.英国的警务人员上哪儿找证据去?
拿上帝家户口本来当物证?上哪儿去哪?上天堂?
把耶稣请下来当人证?要怎么请?难道也搞耶稣上身?在法庭上跳大神?
不能够啊!
不过威妥玛也不能说英国那儿没人管这事儿.这显得英国很没有法治精神,有人冒充上帝的亲戚你们都不管,那是法治国家吗?
他想了想,终于有说法了。
“胜大人,在欧洲已经有许多年没有发生过如此严重的渎神行为了!当年如果有谁敢这么干,一定会被罗马教廷所管辖的宗教裁判所判处火刑!”
“哦,火刑,该!”胜保点点头,“那罗马的教廷能对付妖魔吗?”
问题变得越来越魔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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