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的三个社会人在地上跪成一排。
一个人在给陆程文擦鞋,另外两个坐得笔直,三个人都鼻青脸肿。
陆程文坐在椅子上靠着墙壁,枕着胳膊吹着口哨。
有时候,陆程文真的想不通。
自己这样的人,本该是社会栋梁,是地方的经济龙头,是众人心目中的成功人士。
为毛就成了反派?还是个舔狗反派?
自己坐拥千亿资产,受过高等教育。
攀登过雪山,从万米高空跳过伞,参加过西班牙奔牛节;掌握四国语言,有双硕士学历,擅长拳击、游泳、滑雪和篮球;
人也高大帅气,和那些浓妆艳抹的小鲜肉们比不起,但是穿上高级西装,妥妥的硬汉气质,领袖风度。
凭啥就这么矬,非要当舔狗,无脑地跟龙傲天抢女人,最后被他打死?
就算自己精虫上脑,喜欢风花雪月,像陈默群一样就好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